行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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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安徽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5-25


安徽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要求推广热泵系统应用,扩大地热能利用规模

为构建安徽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安徽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提出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42亿吨标煤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5.5%。


《规划》指出,要综合考虑安徽省能源资源赋存、水资源分布、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等因素,合理规划安徽全省能源发展布局。加强可再生能源资源勘查和建设规划,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坚持集中开发与分布式利用并举,大力推广热泵系统、冷热联供等技术应用,扩大地热能规划化利用。


同时,安徽省要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智能化,推广冷热电三联供、热泵系统、工业余热余压等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展冷热电气等多能互补项目试点示范,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分布式能源协同发展。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普及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加快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规划》要求,坚持节约优先,强化引导和约束机制,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提升能源消费清洁化水平,逐步构建节约高效、清洁低碳的用能模式。在居民生活领域,加大以电代煤、电采暖技术的推广力度;在商业流通领域,推广集中式热泵、电蓄冷空调。制定支持电能替代的电价政策,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升电气化水平。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推进能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健全市场退出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推动能源投资多元化。加快电力市场建设,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配额及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工作。


《规划》明确,安徽省在放开电力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加强电力输配环节政府定价,完善峰谷分时价格、阶梯价格及可中断负荷价格等制度。落实财税补贴和电价机制,促进新能源产业利用持续健康发展。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组建由政府监管的相对独立电力交易机构,有序放开发电计划和配电增量业务,实施输配电价和售电侧改革,建立优先发电权和优先购电权制度。


同时,要将规划作为能源项目核准和建设的基本依据,引导各地能源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组织开展能源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依据“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组织编制能源分类专项建设规划。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完善联审联批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基金,加强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能源科技装备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依法进入能源领域,加快地热能、可再生能源勘探开发。(文/甘祠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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