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 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 要求提高地热能利用规模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5-27
《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印发,要求提高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扩大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公共建筑、工业园区和城市集中供热等领域的应用。到2020年,吉林省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9.5%。
吉林省能源资源种类较为齐全,传统化石能源储量不足,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较大。其中,吉林省深部地热能源潜力相当于26亿吨标准煤。“十三五”时期,吉林省要加快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建设,重点开发伊舒断陷盆地、东南部区和松辽盆地区等三个重点区域。
为加强地热能利用技术、先进储能技术等关键技术创新,《规划》指出,要坚持走节约化、智能绿色、低碳发展道路。通过实施绿色用能示范工程地热能利用工程、电能替代工程、清洁供暖工程,保障民生,推动全社会绿色生产、低碳生活。
在地热能利用工程方面,重点开发伊舒断陷盆地、东南部区和松辽盆地等三个重点区域。规划在公主岭、永吉、伊通、抚松及敦化等县(市)进行地热勘查,力争提交一批可供开发的地热资源。在伊舒断陷盆地开展长春市国信南山温泉城等以建筑供暖、地热温室种植和规模化温泉入户住宅小区为主的4个重点项目。在东南部区开展长白山地热温泉等以旅游及建筑供暖为主的3个重点项目。在松辽盆地开展长岭凹陷地热田等以农业规模化种植、城镇住宅供热为主的项目。
在电能替代工程方面,要加快推进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建设,积极推广采用蓄热式电锅炉的电采暖方式。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三去一降一补”和稳增长政策措施,精准实施工业用电奖励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鼓励企业扩大生产,拉动用电需求快速增长。积极推进电能清洁供暖。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电能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加快电能清洁供暖发展,积极推进长春、吉林、白城等城市国家电能替代试点工作。
在清洁供暖工程方面,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原则,在学校、公共建筑、小锅炉替代等方面采用电能清洁供暖,在风电富余地区合理推广采用蓄热式电锅炉的电采暖方式,提高对弃风电力的消纳能力;通过对电热膜、地源热泵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电采暖在全省城镇化进程中的应用。
在绿色用能示范工程方面,要继续推进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充分利用丰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以优化能源结构、建立现代能源利用体系为目标,加快新能源技术在供电、供热、供暖和建筑节能中的应用。到2020年,新增松原、辽源、通榆3个新能源示范城市,新能源示范城市达到7个,榆树、舒兰2个低碳能源示范县,低碳能源示范县达到4个。
《规划》明确,吉林省要按市场化原则有序推进能源关联产业联营或一体化运营改革,培育大型综合能源企业集团。逐步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消纳水平,提高供电安全可靠性。完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能源领域,推进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创造良好的能源产业发展环境。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和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对能源领域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
同时,要抓住能源绿色、低碳、智能发展的战略方向,围绕保障安全、优化结构和节能减排等长期目标,加强能源科技攻关。加快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能源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为一体的产学研联盟,在热电联产、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等方面开展深入的技术研究,打造吉林能源科技创新品牌。完善能源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健全能源市场信用制度,加强能源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健全能源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促进能源市场公平交易、有序竞争、安全高效运行,确保市场调节作用有效发挥和能源工业健康发展。(文/甘祠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