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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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出炉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7-04


湖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湖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湖北省应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和建筑材料,实施建筑节能先进标准领跑行动,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落实绿色建筑建设标准,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示范,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武汉市全域和襄阳市、宜昌市中心城区的保障性住房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


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新增居住建筑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推动建筑节能宜居综合改造试点城市建设,鼓励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改造,新增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商贸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完善绿色饭店标准体系,推进绿色饭店节能建设。


根据《方案》要求,湖北省应推进农村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因地制宜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电能、地热能、燃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到2020年,湖北全省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全省清洁能源入户普及率达到45%以上。


在公共机构节能方面,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实施20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共机构率先淘汰采暖锅炉、茶浴炉、食堂大灶等燃煤设施,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率先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


在工业节能方面,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工业园区考核体系。到2020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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