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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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推进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7-07


来源:地源热泵网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规模化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通过规模化推广太阳能热水、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因地制宜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种类和形式。到2020年,秦皇岛全市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市场监管、产业支撑等体系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城镇新增建筑面积超过65%,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为大力推广秦皇岛市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意见》指出,在无市政热力管网的区域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建设中,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供热制冷。新建公共建筑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加强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的论证,至少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技术进行应用。


在燃煤锅炉改造项目、旅游特色小镇、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中,应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沿海地区积极推广海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有污水源的地区积极推广污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有地热或余热的地区应利用相应的地热或余热能源;农村地区新建低层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供暖。在适宜区域、适宜项目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电技术。


《意见》还指出,今年10月1日起,秦皇岛市新建城镇居住建筑18层以下和18层以上的逆向18层;学校、医院、宾馆、商场、酒店、养老院、浴池、游泳馆以及有生活热水需求的新建城镇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建设单位应根据建筑功能特点、节能效果、技术经济性和安全性以及方便使用与维护等要求,合理确定太阳能集热系统类型。


在资金支持方面,秦皇岛市发改、工信、建设、规划、农业、环保、物价、电力等部门应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对秦皇岛市可再生能源重点推广技术应用,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全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示范推广工作。对符合要求的示范项目,要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补助等九游会官网登录入口网页的服务支持。


同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2019年以前非政府投资项目,在新建和既有民用建筑改造项目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热站方式集中供热制冷的,秦皇岛市财政按投资规模的20%给予补贴;采用可再生能源分散式供热制冷方式的,秦皇岛市财政按20元/平方米给予建设单位资金补贴。单个项目的资金补贴上限不超过100万元。


《意见》强调,在施行错峰电价时,要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适用范围的通知》、《关于居民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秦皇岛市采用可再生能源供暖的居民小区,属于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范围的,用户可自愿选择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可向当地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免费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供电企业根据实际用电性质、用电情况和用电方式等,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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