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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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可再生能源相关政策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8-31

重庆市《重庆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重庆市政府2014年1月发布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自2013年起每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0万平方米。到2020年,基本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市城乡建委要及时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后评估,总结推广江北城cbd区域可再生能源集中供冷供热项目特许经营、弹子石cbd总部经济区江水源热泵耦合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能源系统建设运营的模式和经验,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2015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点》重庆市政府2015年3月发布强对区县推行绿色建筑的指导力度,着力推动节能建筑逐步向绿色建筑跨越,力争全年新增绿色建筑1500万平方米。
     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管理,切实提高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水平,为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化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5月发布在地下水超采地区,禁止开采地下水。
     在城乡规划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且能满足用水需要的情况下,禁止单位或者个人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
     禁止在城市、集镇等建筑物密集区直接取用地下水用于地源热泵系统。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取水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向市、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资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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