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可再生能源相关政策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8-31
河南省 | 《关于加快推动我省住房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 2015年7月河南省住建厅发布 | 自2015年起,全省政府投资新立项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对2015年至2017年省级财政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按照星级标准实施奖补。获得二星级运行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给予20元/平方米的奖励,一星级运行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给予10元/平方米的奖励或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给予定额补助;对获得二星级运行标识的商品住房项目给予10元/平方米的奖励,三星级运行标识的商品住房项目给予20元/平方米的奖励。对截至2015年获得二星级及以上运行标识的公益性、公共建筑给予10元/平方米的奖励。 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运行标识绿色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 |
河南省信阳市消息(信阳市) | 2015年9月 | 2015—2016年信阳市市财政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除可获得省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奖励外,市级财政还将按照每个项目20万元标准对建设单位进行补贴。 | |
《驻马店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 驻马店发改委、住建局2015年10月发布 | 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合理开发浅层地热能。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用于建筑物的供暖与制冷,资源条件适宜的地区优先发展可再生水源(含污水、工业废水等)热泵,积极发展土壤源、地表水源热泵,适度发展地下水源热泵,科学利用城市中水发展污水源热泵,逐步提高浅层地热能在城镇建筑中用能比例。 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优先采用热泵系统,引导具备应用条件的城镇在新建建筑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时,同步推广应用热泵系统,鼓励将既有燃煤、燃油锅炉供热制冷等传统能源系统改为热泵系统或与热泵系统复合应用。 组织开展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编制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专项规划,估算不同适宜区浅层地热能可利用量,提出合理的开发利用规模。制定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实现地热资源科学有序开发,保障浅层地热能的可持续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