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可再生能源相关政策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8-31
安徽省 |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 安徽省住建厅2015年6月发布 | 鼓励房地产企业积极研发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升住宅产品的建筑质量、使用功能和居住舒适度。 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鼓励房地产企业广泛采用住宅产业化、住宅全装修等成熟技术,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在建筑中一体化应用。 |
《推进浅层地热能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 | 2015年12月安徽省住建厅联合多部门对外发布 | 2015~2016 年,安徽省将新增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400万平方米;2017 年~2018 年是整体提升阶段,将新增应用面积600 万平方米;2019 年~2020 年将实现规模化应用,新增应用面积1000 万平方米。 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将率先应用地源热泵技术进行供暖制冷。单体建筑面积2 万平方米以上且有集中供暖制冷需求的,应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浅层地热能应用条件不适宜的工程除外)。引导社会投资的1 万平方米以上的酒店、商场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地源热泵系统。鼓励有集中供暖制冷需求的居住建筑采用地源热泵系统。 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地源热泵系统进行空调节能改造。具备条件的地区在旧城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同步推广应用地源热泵系统。鼓励集中供热效率低的既有居住建筑,采用地源热泵系统进行节能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