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可再生能源相关政策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8-31
甘肃省 | 《甘肃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月发布 | 实施具有示范意义的高效节能锅炉、高效板管式换热器、水地源热泵等节能技术、产品、装备、核心零部件产业化生产项目,提高传统行业的工程技术节能能力,加快节能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 把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工程以及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等纳入各级地方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奖励等多种方式,安排财政资金引导、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优先支持重大节能环保工程建设。 |
调整甘肃省集中式电采暖(制冷)用电电价 | 甘肃省发改委2015年10月发布通知 | 调整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办公、商业等用户采用低温辐射电热膜、低温发热电缆、电锅炉、固定式电取暖器(随房屋建设配套)、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等集中式环保节能用电设备供暖(或制冷)用电。 此次调整的电价中,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4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4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35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2分钱、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8分钱(已开征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