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可再生能源相关政策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8-31
天津市 | 《天津市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和清洁能源替代实施方案》 | 2014年8月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统计局联合印发 | 到2017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以上。力争全市风力发电规模达700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达150兆瓦;生物质发电达106兆瓦;地热年开采量达5000万立方米,回灌率提高到85%,地热供暖面积2450万平方米。城市太阳能生活热水利用达1600万平方米,农村太阳能热水器安装达42万台。 稳步推进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提高地热开采量和回灌率,增加地热供暖面积。计划到2017年,全市地热年开采总量控制在5000万立方米,其中用于地热供暖的年开采量为3800万立方米;地热供暖尾水年回灌量为3250万立方米(含利用地表水的回灌量),回灌率提高到85%;地热和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为4050万平方米,其中地热供暖面积为2450万平方米、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为1600万平方米。 |